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如需开具购房证明,一般应当具备以下的证明材料:首先是提供正式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或者由法院所出具的判决书,以便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状况;其次,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此外,还需要出示户口簿;最后,根据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比如社保缴纳记录、纳税证明等等。然而,具体所需的证明材料可能会因为各地的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开购房证明需要什么
在离异之后欲开具购房证明时,通常需要您提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户口簿正本以证实您的个人身份;同时还需出示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或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等文件,以便确认您的婚姻状况并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各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