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共同制定,并且业主需要与物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可。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内容有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表决程序等。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共同制定。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1.业主大会名称及相应的物业管理区域;
2.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3.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4.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
5.业主投票权数的确定方法;
6.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
7.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
8.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等;
9.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等;
10.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1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只有业主大会的参与人数超过半数,会议的决议方能有效。瑞律提醒您,充分体现了业主大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机构;需要得到法定人数的同意后才能对某些事情进行探讨和决议,有利于保障业主们的共同利益,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