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六个月过期,我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出调整,从九十天延长到一百八十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方式是需要填写购买方的信息、选择含税的状态等。
增值税普通发票6个过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由90天延长至180天。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将无法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能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核对发票代码、号码-确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方法:
1.购买方信息填写:购买方为自然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条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四项信息;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自然人不得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含税状态的选择: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先确定您开具的发票含税状态,按“价格”可进行切换。
普通税票和增值税票税率一般没有明确的界定,可能是3%、4%、13%、17%等。瑞律提醒您,具体规定如下:从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一律为3%,对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税也适用4%或6%的征收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