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是四年,临时从事的许可证有效期是不能超过半年的,对于需要延续申请,就需要在届满之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卫生许可证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办理。
公共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是四年,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半年,如果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瑞律提醒您,同意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原编号不变,有效期为四年。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新申请卫生许可证办理。
卫生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4.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承包合同或协议;
5.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6.申请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制度;
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题。
9.所购原材料(如:米、面、油、肉)的“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和肉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10.泔水或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协议(合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