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是必须是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且录音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没有时效期,当事人应当提供录音的原始载体。
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没有时效期,录音的证明有效时间是永久的,但是受到诉讼时效的影响,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即使能够证明,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也会丧失胜诉权。瑞律提醒您,电话录音的证据效力是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视听资料对事实进行证明。如果电话录音是当事人通过合法方式收集的,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具有法律效力。
1.录音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
2.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3.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瑞律提醒您,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4.电话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电话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