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敲诈勒索立案标准是失业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并且财物的价值是再三千元以上,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河南省敲诈勒索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通常情况下,只要可以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不是为了要账或其他目的,就是想把其他主体的钱变为己有,证明客观上实施了要挟、威胁的行为证据都需要。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瑞律提示,敲诈勒索可以办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