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是身份证号码,没身份证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外国人等按照统一规则编制,个人社会保障卡去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去银行网点领取。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是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实现社会保险权益衔接的唯一标识,是公民拥有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社会保障号码要求全国唯一、终身不变、规则统一。
瑞律提醒您,已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中国公民,社会保障号码采用公民身份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社会保障号码按照全国统一规则编制。
社会保障卡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办理社保卡需要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合作的银行的营业网点制作社保卡,然后根据银行领卡的时间去银行网点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会保障卡的查询方法: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上网查询:可以登陆本地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