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院不受理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受理投诉之后会在十五日内将具体情况反馈给当事人,民事诉讼立案期限的七日,刑事诉讼立案期限是十五日。
诉讼法院不受理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起诉的立案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民事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瑞律提醒您,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刑事自诉案件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