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还能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类型有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投诉流程有接受举报投诉,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最后进行处理并归档等。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还能申请仲裁。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与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冲突,如果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投诉流程为
1.接受举报投诉,统一由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
2.审查受理或立案登记,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不同的处理然后归档。
劳动监察大队有以下属性: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瑞律提醒您,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