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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连被电话骚扰两天 警方称可进行电话录音取证

瑞律网整理发布 87°c 2023-04-29
导读:[案例来源]:广西新闻网[案情摘要]:10月21日上午,南宁市一位姓曹的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有一男子连续两天用电话对她实施性骚扰,而另一女士也反映受到性骚扰。民警说,对他人进行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据曹女士关于更多女子连被电话骚扰两天警方称可进行电话录音取证的疑问,下面由瑞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案例来源]:广西新闻网
[案情摘要]:10月21日上午,南宁市一位姓曹的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有一男子连续两天用电话对她实施性骚扰,而另一女士也反映受到性骚扰。民警说,对他人进行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据曹女士介绍,10
[案例正文]:10月21日上午,南宁市一位姓曹的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有一男子连续两天用电话对她实施性骚扰,而另一女士也反映受到性骚扰。民警说,对他人进行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据曹女士介绍,10月19日晚10时42分,她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匿名电话。“喂!你是谁?有什么事吗?”匿名男子回答:“是我,你在哪?我们去开房吧,多少钱一晚?”曹女士听后意识到这是性骚扰电话,于是回答:“你无聊,请你自重。”但对方还是继续纠缠,曹女士就气愤地骂了一句:“你神经病!”说完就挂断手机了。没过两分钟,该男子又打来匿名电话。曹拒接,用手机发短信给对方说:“请你对我文明点,不然我对你不客气。”对方的骚扰直到当晚11时才结束。

   10月20日上午9时30分,该男子又用小灵通拨打曹的电话。中午12时13分,男子又对曹进行了一次性骚扰。

   曹女士说,她是一家企业的业务员,由于业务需要,常常把自己的名片送给别人。但从对方的声音判断,该男子不是自己的朋友。因此,她断定是有人从她的名片得知电话号码后,对她进行性骚扰的。

   另一位姓李的女士说,10月17日晚上9时,她与一位女同事下班回家途中,也遭到性骚扰。当时她们徒步经过南宁市科园大道,碰到五六个20岁左右的男青年。看到李女士和她的同事身材苗条、漂亮,几个人就嬉皮笑脸地慢慢接近她们,其中一男子一边讲些淫秽的语言,一边将另外一个男青年用力推向她们两人身边。无奈,她们只好往旁边一家商店跑去,才甩掉几个男子的骚扰。

   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黄警官介绍,无论在公共场所或是在家里(办公室)对他人当面、非当面地进行语言或者肢体语言性骚扰,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人进行性骚扰者,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黄警官说,在公共场所,如公交汽车上,女士可以用自己的包、手臂等保护自己。女士在家接到性骚扰电话,可以当场录音取证,如果收到性骚扰的短信,可以保存起来作为证据,立刻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凡是有意无意对对方进行3次以上的性骚扰行为,均构成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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