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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包庇罪办案不公怎么办

瑞律网整理发布 404°c 2022-05-26
导读:在任何组织架构中只要是有官员级别之分就有可能出现贪污,在我国的历史上历朝历代也都有贪官污吏的出现,如果我们在生活中发现了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办事不公的话应该怎么办呢。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派出所包庇罪办案不公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派出所包庇罪办案不公怎么办

如果派出所里的警官包庇罪犯办案不公,当事人可持相关证据向其上级部门举报投诉,也可向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举报官员需要什么证据

举报他人犯罪不必须提供证据,即提供证据不是举报的必要要件,生活中很多犯罪很隐蔽,很多情况下举报人难以提供确实的证据。举报不需要证据、举报不用实名,但是实名举报和提供证据更有利于准确、高效查明事实。

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需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怎么举报别人受贿

对方收钱相关证据,这个是核心,举报行贿受贿,属违法行为,得拿出相应证据。需要自己实名举报,现在对于匿名举报,很多地方都不予受理,而且若没有相关证据,匿名举报若查无此事,还涉嫌诬告实名后,除非有恶意举报外,如果因为政策理解失误,举报不实,也不会追究责任相关接受举报部门会保护您的隐私,保护您安全,举报属实的还有奖励。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派出所里的警官包庇罪犯办案不公,当事人可持相关证据向其上级部门举报投诉,也可向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派出所包庇罪办案不公怎么办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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