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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关税同盟

瑞律网整理发布 313°c 2022-05-05
导读:关税同盟是指缔约国为了减收或取消关税而对关税缔约协定达成统一关境的情况,关税同盟对商品进出口、关税征收等内容都能得到缓解。关税在征收时,一般属于价外税,价外税的计算公式为含税价格除以税率加一的和,再乘以税率。

什么是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缔约国为了减收或取消关税而对关税缔约协定达成统一关境的情况,关税同盟对商品进出口、关税征收等内容都能得到缓解。关税在征收时,一般属于价外税,价外税的计算公式为含税价格除以税率加一的和,再乘以税率。

一、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间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政策,这就是关税同盟。关税同盟一般具有很强的排他性质,因此同盟成员国的商品在统一关境内可以避免非同盟国商品的竞争,从而扩大销售市场。关税同盟的排他性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各项:

(一)减低直至取消同盟内部的关税。为达到这一目的,同盟往往规定成员国在同盟内部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分阶段、逐步地从各自现行的对外关税税率,过渡到同盟所规定的统一关税税率,直至最后取消成员国彼此间的关税。

(二)制定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和对外关税税率。在对外方面,同盟国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调高或调低各自原有的对外关税税率,最终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税率;并且逐步统一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如对外歧视政策,进口数量限制等。

(三)对从同盟外进口的商品,根据商品的种类和提供国的不同,征收共同的差别关税,如特惠税率、协定国税率、最惠国税率、普通优惠税率、普通税率。

(四)制定统一的保护性措施,如进口限额、卫生防疫标,等等。

关税同盟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间建立的,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关税同盟,其目的在于确保西欧国家的市场,抵制**产品的竞争,促进内部贸易的发展,积极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另一类是由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关税同盟,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本地区各国的民族利益,促进区内的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如中非关税同盟与经济联盟,安第斯条约组织、加勒比共同体和共同市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大湖国家经济共同体、中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等。

二、关税是价外税还是价内税

关税是价外税。

(一)价内税是指税金构成商品价格一部分的税收存在形式,凡是商品价格中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内税,价内税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由销售款来承担并从中扣除。

(二)价外税是价内税的对称,凡是商品价格中不包含应缴流转税税金,统称为价外税。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

由于税款等于销售款乘以税率,而这里的销售款等于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

(三)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外税:税款=(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价内税:税款=含税价格*税率

三、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关税是由海关征收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是海关代税务机关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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