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您知道东莞地区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一、东莞地区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关于敲诈勒索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作了如下确定:(一)东莞、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等6个一类地区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4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起点为10万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50万元以上。(二)惠州、江门、汕头、肇庆、阳江、茂名、韶关、清远、湛江、潮州、揭阳、云浮、河源、汕尾、梅州等15个二类地区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00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起点为6万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40万元以上。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标准的50%确定:(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敲诈勒索怎么判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受害人遭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要及时报警处理。
三、敲诈勒索罪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二)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