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要就赔偿达成了一致的话,也是需要签订书面协议。而对于工伤赔偿私了协议,实践中也是可能出现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那到底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为无效或者可以申请撤销:
(一)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二)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
(三)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
(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五)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六)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七)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普通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八)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九)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十)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三、工伤私了协议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但实践中,律师建议,在签订工伤私了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双方私了时,无论是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建议先要准确预估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用情况。否则即便签订私了协议,最终该协议也可能会因伤残等级评估错误,或者对后续治疗费认识错误,而被人民法院以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的理由撤销;2、必须是在工伤职工本人意识清楚,完全出于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如果工伤职工伤情较重,成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是职工发生工亡,未征得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协议。都可能导致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综上,律师建议,工伤如需私下和解,最好是对上述问题明确后,再签订和解协议,从而避免后续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