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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务合同原件

瑞律网整理发布 532°c 2022-03-22
导读:对于任何一家企业来说的话如果是聘请了工作人员的话肯定是需要跟员工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此项合同的话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直接的证据,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制定的。那么,什么是劳务合同原件?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劳务合同原件

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查看,是办理居住证、户籍相关落户、孩子入学、房贷车贷等。但不能把原件给相关单位,只能给复印件,原件必须拿回留存。

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4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终止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员工的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在三期结束后,终止员工的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五款和第47条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

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何区别和不同

1、二者签订的法律依据不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的主体区别: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3、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相继关系: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劳动合同签了一年没有续签如何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劳务合同原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权利和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违法劳动;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合法。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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