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专业分析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如下: 1、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2、人民主权原则,国家主权这一最高权力来源于人民,同时永远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3、人权保障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休息权和从国家及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等社会经济权利; 4、法治原则,对公民权利的任何限制也都必须源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民主集中制原则。一、宪法的地位如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效力和法律权威。二、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的区别如下: 1、宪法原则包括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法治原则; 2、对立统一,原则是不可妥协的,基本原则是可妥协的; 3、性质不同,基本原则具有很强的抽象性和概括性,较为灵活,伸缩余地较大。总之,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具有宏观指导性,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均应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