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孩子不能报考公务员吗?
一般情况下,父母犯罪受过刑罚对子女考公务员没有影响,《公务员法》只规定三种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况。在这三条规定里面,没有关于“父母”犯法对考公务员的影响,主要还是针对个人是否受违法犯罪。但是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因此,如果是普通犯罪服刑,且刑期已经结束,对于子女报考人民警察的公务员和政审都并无特别大的影响。但是如果刑期还未结束,对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会有影响,对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并无影响。
问题2:父母受过刑事处罚对孩子征兵政审有影响吗?
根据《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的,不得征集服现役。如果被刑事追责,那么孩子当兵的政审肯定是不能通过的,会给孩子留下一生的遗憾。
问题3:受过刑事处罚,中共党员资格是否就取消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也就是说,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决有罪但免于刑事处罚的,这种情况下是有不开除党籍的机会。另外,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例外就是如果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这也是给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留有了一定的空间。
问题4.受过刑事处罚,哪些职业无法从事?
下列这些职业是不能从事的: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
坐牢人对子女的影响,一般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分别如下:1、父母被判刑,会影响子女的政审,使子女很难进入国家单位工作,而且报考军警学校也有限制;2、坐牢后案底终身无法消除的、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经历证明,很难通过政审、国家单位工作需要有家人政审材料,尤其是父母,所以会影响子女的前途。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