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商标注册人):_____________(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申请认定西安市著名商标须知
一、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三)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市同行业中领先;
(五)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六)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二、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填写《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二)商标所有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认定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及其变更、续展、转让证明的复印件;
(四)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照片;
(五)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其中税收必须经有关税务部门确认,同行业排名情况证明应由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七)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和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八)该商标专用权遭受侵害的情况;
(九)申请认定著名商标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应当经其所在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
(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著名商标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正式行文向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不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同时将企业名单报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备案。
四、填表说明及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表各项说明的要求填写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应采用A4规格的纸张制作证明材料,按照本表内容的先后顺序制作目录,将材料装订成册,标明页码,并将相关页码填写在本表相应栏目;
(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工商局一份,区(县)工商局存档一份。
申 请 人 |
(营业执照复印件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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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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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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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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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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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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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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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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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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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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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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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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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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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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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的商标(应附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商标图样复印件):
商标注册证号: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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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商标或服务项目(填写申请认定商标核定使用的知名度高的商品或服务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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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申请人应与商标注册人一致;
2、申请认定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必须是相同类似的商品或服务;
3、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应附代理机构证照复印件以及代理委托书或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4、提交申请认定商标图样的电子版(黑白图样,BMP或JPEG图形式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50像素/英寸)。
(本页证明材料见 )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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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简述企业及其商标的发展历史、资产总额及经营状况等;
2、简要说明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并附送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⑴ 该商标专用权遭受多次侵犯;
⑵ 该商标被他人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或字号使用并引起相关公众误认;
⑶ 该商标被他人作为域名的一部分在国际互联网上注册;
⑷ 该商标在国内外被他人以复制、摹仿、翻译等方式进行注册;
⑸ 该商标专用权受到其他非法损害。
(本页证明材料见 )
该商标最早使用、注册时间及连续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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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标标识实际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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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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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该商标最早使用、注册时间及连续使用时间应简述该商标最早使用时间、注册时间和连续使用时间,并提供最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发票、合同、广告或者商标注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该商标标识实际使用情况应简述该商标的使用情况,并附送在商品或服务上实际使用该商标的标识,如包装物、瓶贴、标签等作为证明材料,难以附送标识的可附照片;
3、企业商标管理情况应简述企业商标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企业的商标管理规定,企业的商标战略,并附送本企业商标管理规定作为证明材料。
(本页证明材料见 )
使用该著名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指标 (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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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主要经济指标 |
同行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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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量(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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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或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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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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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年销量(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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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或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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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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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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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年销量(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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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或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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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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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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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包括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指标(应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包括本企业使用其他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指标;
2、同行业排名情况证明应由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出具;
3、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申请人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如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且所填表内数据应与报表数据相符,其中税收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应提供税务部门的证明文件。
(本页证明材料见 )
该著名商标近三年广告发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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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发布媒体 |
广告宣传范围 |
广告投入(万元) |
合计(万元) |
年 |
电 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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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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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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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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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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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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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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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电 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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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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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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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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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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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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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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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电 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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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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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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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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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 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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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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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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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不包括本企业使用其他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发布情况;
2、应提供每年每一地区每一媒体1-2张主要的广告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本页证明材料见 )
该著名商标近三年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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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别 |
商标名称 |
申请时间 |
注册时间 |
注册类别 |
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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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单位:件) |
注册商标 |
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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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商标注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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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商标注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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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应将该商标的注册情况(包括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按商标、国家、类别顺序列明,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2、已注册的商标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含变更、续展、转让证明)复印件,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应提供受理通知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本页证明材料见 )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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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销售或服务区域 |
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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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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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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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数据包括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经营情况,不包括企业使用其他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2、国内销售或经营情况应按时间、销售或服务区域、销售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顺序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关的销售或服务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每年每一销售或服务区域应提供1-2张主要销售或服务发票复印件)。
(本页证明材料见 )
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境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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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销售或服务区域 |
销售量(单位: ) |
销售额或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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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数据包括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经营情况,不包括企业使用其他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或经营情况;
2、境外销售或经营情况应按时间、销售或服务国家(地区)、销售量、销售额或营业收入顺序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关的销售或服务区域证明材料(每年每一国家或地区应提供1-2张销售或服务发票或海关出口报关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本页证明材料见 )
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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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工商局对材料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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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该商标著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获得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励证书等,表内应按时间顺序列出获奖项目,并附送有关获将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区(县)工商局对材料的审查意见应填写对材料审查的意见,推荐意见应正式行文。
(本页证明材料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