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居间是属于中介服务中的一种,因此在居间服务也是可以收取服务费的。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对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规定。
居间服务听的比较少,但是房产中介,或者中间商你应该很了解的。前几年的房产中介也是经过了各类洗礼,最后通过贝壳使得行业较为规范。在国外,中介的价值更高,也会让人受到尊重。
融资这块的中介,在武汉应该褒贬不一吧!很多二级城市,因为产业规划,或者说因为内卷,很多人不得不选择做销售行业,那么,人多意味着行业有一些乱象,例如:一些黑中介在你个人融资的时候,收你费用过高;一些事情没有办成还收你费用的;一些个人隐私受到伤害的;等等!当然,也有已经征信是黑户的客户卷钱跑了的,也有因为赌博搞得家破人亡,卖房卖车的。人生百态,各有其道。但是,终归是要走向正轨的道路的。
那么,可以确定了。居间服务费是合法的。找正规居间公司,用合理的通道,快速解决实际经营周转的问题。
一、居间费用是什么意思
1、居间费用又称中介费用,是指委托人委托居间人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委托人在居间人撮合下签订合同的,委托人依照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的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第九百六十三条
二、房屋出租中介费由谁出
(一)在实际情况中,房屋出租的中介费是自行协商的内容,因此各地中介没有统一标准。
例如,有中介要求房主全付;有中介要求房主及租客各付一半;有中介要求租客支付。
所以,这点还是主要是看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的,一切看你们自己的意思。
当然,因为现在房产买卖、房产出租市场较为火爆,所以在生活中也不断涌现出更多房屋中介。一旦判断失误,或是遇人不淑,那么就可能撞上中介骗子。
(二)在产生房产中介纠纷的时候,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主要有如下:
1、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那你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那你就向物价部门反映;
3、中介没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那你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间费用又称中介费用,是指委托人委托居间人提供签订合同的机会,委托人在居间人撮合下签订合同的,委托人依照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