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收费标准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服务收费有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而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所在地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制定。
2、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 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 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刑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属于政府指导价,所以律师费收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瑞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