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指当事人委托民事诉讼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由当事人支付给民事诉讼律师的报酬。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具体收费标准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和业务需要灵活确定,有时也可以采取按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
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
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
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
(一)审查起诉阶段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二)审判阶段: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此外,当事人在委托民事诉讼律师办理诉讼事务时,除了要支付律师收费外,还要缴纳一定的诉讼保证金,诉讼保证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决定,但一般要求不低于当事人支付的律师收费的50%。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是由当事人和律师双方共同确定的,一般要求律师收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当事人还要缴纳一定数额的诉讼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