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缴纳技巧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由于不涉及交费区间,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地说,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仍是按件收取,不用再另行交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就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比例交纳费用,同时还要交纳按照件数收取的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缴纳技巧有哪些”问题进行的解答,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瑞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