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可按照财产案件比例收费。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五、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六、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七、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δ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
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相关法律知识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如何打好交通事故官司
一般诉讼您要先准备一份诉状和有关的基础证据,然后到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具体审理您的案件,已给您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当然这其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问题,这个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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