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发生纠纷无法解决时,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诉讼,诉讼也是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费用的。那么胜诉律师费谁付?律师费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瑞律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若无特别说明,律师费由委托人自行负担。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二)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三)商标民事纠纷案件;
(四)专利纠纷案件;
(五)担保权纠纷案件;
(六)不正当竞争案件;
(七)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
(八)仲裁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则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一)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二)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三)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四)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五)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六)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一)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侵权类案件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两条规定中的“等费用”和“等其他合理费用”,说明国家法律除了保护明列在法条上的损失外,也概括保护其他合理的费用,这为律师费最终由赔偿义务人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一类合同案件
《民法典》第691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著作权法》第49条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一般来说,谁聘请的律师就由谁承担相关的费用,但是原告也可以在诉讼请求中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律师费用。以上就是瑞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胜诉律师费谁付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瑞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