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在我国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诉讼离婚,二是协商离婚,那么女方起诉离婚诉讼费谁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瑞律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所以,女方起诉离婚的话,诉讼法由女方先垫付,如果男方败诉,判决离婚的话,就由男方进行承担诉讼费。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一般离婚案件的律师费用,往往都需要当事人跟律师充分协商、洽谈的。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另外,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律师收费一般有两种:其一,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或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如1%或2%的费用。其二,风险代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金额的启动费用(如五千元左右),而后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一般为10-20%)的报酬。而实际收取的费用是多少,这还需要考虑到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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