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大事,有买二手房的,有买新房的,但是后期要交的费用种类差不多。当下社会结婚需要有房子,生孩子需要有房子,而要买一套房,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可能不仅仅是掏空家庭当下所有积蓄,还可能得身背外债,把后半辈子也贡献给房子。
购房者大多也知道,买房不仅仅是交完首付款,每个月按时还着月供就万事大吉了。在交房的时候有很多费用要交,比如契税、物业费、维修金等,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也是一大笔支出,别到时候因为要交钱了,才发现自己手头没钱而抓瞎。
那么具体要交哪些费用呢,该怎么去交呢?下面就具体来看看。
一、面积差额款。
什么是面积差额款呢,是说交房的时候发生房屋面积误差的,交付使用的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通过计算面积差来补齐。误差在3%以内的,需要买受人补交差价,误差大于3%的,购房者则不需要补交差价,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当然它只是针对期房而言,如果是现房面积已经明确的情况下就不存在这项费用。
二、契税。
契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过程中,承受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一种税。
契税它也不是说所有的房子缴费都一样,它根据你的房屋面积、是否个人首套房等条件确定所交费用,当然不同城市的费用可能存在差别。具体缴费如下计算:
比如一套100平的房子,是个人首套住房,总价80万,那么要交的契税总价就是:80万×1.5%=1.2万
三、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公共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这项费用一般也是交房了需要交的,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收取,当然不同城市收取的费用还是有差别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四、物业费。
物业费呢每个城市、每个地区,不同物业收费标准都不一样,收取的费用也就出现差别。但是一般房子交付的时候需要交付第一年全年的物业费,第一年是没有折扣的,到第二年如果房子空置的话物业费可以打折,但是折扣不会太大。
剩下的就是什么代理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理费啥的,钱就不是很多了。
以上这几项费用加在一起一般要几万块钱,收房前一定提前准备好,剩下的什么工本费、权属登记费、交易手续费、车位管理费等都是小费用,问题倒是不大。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