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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务合同 遭公司不合理扣款 可以保证自身权益吗?

网友 重庆-渝中区 劳动纠纷 2024-12-06 16:19:49
问题描述:

公司和我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我们工资是按提成 没有底薪.相当于 工作一单 就可以提一单的钱. 然后每个星期有任务 ,没有完成任务 ,一个星期最高扣一千多 ,一个月差不多是五千多 , 我们工资差不多一万多,这种情况合理吗? 签订的劳务合同里 也没有写这些扣款条例 , 劳务合同 我还能正常的保障我在这个公司的权益吗? 怎么样才可能把这个劳务合同 认定为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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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您描述的情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劳务关系属于民事关系的一种,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接受劳务并支付对价而相互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的是《民法典》相关规定。 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及合同法调整,如因此发生纠纷,无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您可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另外,因劳动合同产生纠纷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如对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而劳务关系作为一般民事法律关系,其诉讼时效为三年。因劳务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在三年时效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如果存在企业为了规避劳动关系,不选择签订劳动合同而选择签订劳务合同,又在劳务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条款、自然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且约定罚款等体现人身隶属性的条款,则该合同还是有可能认定为劳动合同。您可以将相关材料带至仲裁委或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现场咨询。同时,请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转账凭证、微信记录、通话录音、工作记录等作为证据,以便后续向仲裁院或法院提交。 您也可以拨打海南12348或仲裁院电话、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进行咨询。
    回复于 2024-12-06 16: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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