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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信任基础丧失是怎么认定?有什么法律标准

网友 包头-青山区 劳动纠纷 2024-12-03 20:24:54
问题描述:

您好,请问法官可以主观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信任基础丧失为理由,不支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吗?北京有这个法律法规吗?还有请问认定信任基础丧失有什么标准和规定?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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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可以综合案情及证据情况,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信任基础丧失为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理由之一。在北京地区,并无直接针对“信任基础丧失”作为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法定事由的专项法律法规。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中列举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具体情形,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回复于 2024-12-03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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