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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违反法定程序,手工更改“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单”名称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单”,事后10天发现单据问题,能否重新开具单据

网友 唐山-古冶区 交通事故 2024-11-12 15:53:49
问题描述:民警违反法定程序,手工更改“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单”名称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单”,事后10天发现单据问题,能否重新开具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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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检验结果复印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重新检验的申请,如果存在检验程序违法或鉴定机构不具备资质等情况,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然而,对于事后发现单据问题的情况,需要考虑是否符合重新检验的条件。1、如果检验程序违法或检验人故意作虚假检验,则可以进行重新检验,此外; 2、如果当事人在事后提出异议,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检验,则不予采纳。 建议查看处罚单上提示的提出异议的时间,看自己是否在异议期间,也可以直接去交警部门了解。
    回复于 2024-11-12 15: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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