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晓平律师
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三日告知单位。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作为试用期员工,您有权利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 关于单位不同意是否可以直接走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劳动者提出离职是不需要经过公司同意的,这是劳动者享有的单方面解除与其所服务企业之间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您按照法定程序提前三日通知了用人单位,三天后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单位不同意,您也有权离职。 在离职过程中,建议您妥善完成工作交接手续,以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书、工作交接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回复于 2024-11-02 12: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