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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项目提成拖欠回款提成至今未发放,按照劳动法,提成是工资组成的一部分,是否适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工资必须一次结清

网友 宜昌-伍家岗区 建筑工程 2024-09-28 12:03:12
问题描述:1.我已提前30日向公司总经理微信发送电子版离职申请,但30日后公司行政又叫我重新发送离职申请,我以已经在一个月前发送给公司总经理为由拒绝再次发送离职申请,至今未收到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这种情况我是否已经算是和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2.入职双方口头约定项目提成是等项目回款后次月发放,劳动合同上未写关于提成的任何信息,但是有证据证明工资是以基本工资+提成形式发放,基本工资与已回款提成已经发放,但未回款提成至今未发放,按照劳动法,提成是工资组成的一部分,是否适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工资必须一次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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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相类似地,《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享有的劳动合同解除权,此即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行为,并不以用人单位的同意为前提,该行为即可发生相应的确定性的法律后果,这无疑保证了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不受限制,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员工需要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件等),需要在提出辞职后的30日之前送达公司。一旦书面辞职通知送达公司,劳动关系即告解除。建议您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申请劳动仲裁。2.提成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种,是按营业额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提成工资包括在工资总额内。劳动者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提成制度,并且提成工资的发放条件已经满足。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薪酬制度等证据来证明提成工资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包括提成工资。地方司法实践中,提成工资也通常被视为工资的一部分,用于计算经济补偿。
    回复于 2024-09-28 12: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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