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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孩子可以向爷爷奶奶叔叔讨要父亲生前的承包土地吗?土地证上父亲作为家庭承包共同人

网友 安阳-林州市 继承 2024-06-17 11:35:18
问题描述:10岁孩子可以向爷爷奶奶叔叔讨要父亲生前的承包土地吗?土地证上父亲作为家庭承包共同人。父亲还有一个叔叔,和爷爷奶奶共同生活。父亲生病去世后由母亲带着。父亲生前和父母没有分过家。孩子的户口和爷爷奶奶在一个户口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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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首先需要判断被继承土地的取得方式: 1、通过招标/过拍卖/公开协商(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取得 :可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4条的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的,取得土地的村民死亡,其土地上产生的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还在承包期限内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土地上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2、通过家庭承包取得:除了林权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外,其他土地不可以继承,但土地上产生的收益都可以继承。 (一) 家庭承包的耕地、草地或是其他类型的土地,能否继承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家庭方式承包土地,土地并不只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产生土地继承的问题,而是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范畴】 (二) 当家庭整体消亡时,该土地应当由村集体(或村委会)收回后重新分配,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能继承。 (三) 但是林地的家庭承包比较特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包村民死亡,其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的,法律应予支持。
    回复于 2024-06-17 11: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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