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 > 继承 > 咨询内容

接受遗赠后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受遗赠人的遗产

网友 辽源-西安区 继承 2024-05-15 10:09:25
问题描述:受遗赠人通过声明接受了一所房子的遗赠,但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这所房子在法律上是否算是受遗赠人的财产?受遗赠人是否有权立遗嘱对这所房子进行处置?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 彭志丹律师头像
    彭志丹律师已认证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房屋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回复于 2024-05-15 10:11:05
  • 瑞律网法律顾问
    瑞律网法律顾问
    若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1位律师回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