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力律师
根据您所表达的需求,我们为您提供如下信息: 男方可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如果前述方式仍无法解决,可以走诉讼程序,以男方家长为被告,提起关于婚姻自主权纠纷的诉讼。 法条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回复于 2024-05-09 21: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