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泽律师
首先,关于无效婚姻的申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等。而您所述的“老公是同性恋”并不属于这些无效婚姻的情形,因此不能申请无效婚姻。但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其次,关于彩礼的退换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已经领证三年,且未提及双方未共同生活或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因此彩礼的退换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不一定能全额退换。建议您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彩礼的退换请求,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回复于 2024-12-09 22: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