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财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若夫妻间无特殊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被继承人指定该财产只归继承人一人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继承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