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的形式有这些:
1、重婚为无效婚姻;
2、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无效婚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