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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网友 梅州-梅江区 婚姻家庭 2023-11-03 15:43:49
问题描述:当天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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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手续当天不能办结,离婚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
    1.协议离婚时,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所谓冷静期,一般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期限。
    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与配偶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维持夫妻关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场发给离婚证。
    2.起诉离婚时,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至六个月审结。
    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判决的离婚案件进行上诉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裁定的离婚案件进行上诉时一般在第二审立案之日三十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回复于 2023-11-03 15: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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