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没有法律责任。因为遗嘱见证人不能与遗嘱或遗嘱人有任何利害关系,所以本来就是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即使因其个人原因,导致遗嘱无效,也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