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来说,国家是其资产的所有者,作为资产终极所有者,国家拥有国有资产所有权,这是一种原始产权,是国家对企业的投资...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认定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本罪与一般徇私低价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未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量刑标准犯本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司法解释[刑法条文]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