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属罪,是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职人员滥用职权,对部属进行精神上的折磨或肉体上的摧残,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虐待部属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官兵一致是我军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之一,尊干爱兵是我军光荣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虐待部属的行为违反了我军的宗旨,严重破坏了官兵关系和...
虐待部属罪的认定(一)区分本罪与军人构成的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两者的主要区别:1、主体要件和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构成隶属关系的首长,犯罪对象则仅限于与行为人构成隶属关系的部属。故意...
虐待部属罪的量刑标准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虐待部属罪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2.致使部属自杀的;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4.虐待伤病残部属的;5.诱发案件、事故的;6.导致部属一人多次逃离部...
虐待部属罪的司法解释本罪名是由《刑法》第443条规定的。该条规定:“滥用职权,虐待部属,情节恶劣,致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450条规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