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律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罪名库 > 扰乱公共秩序罪 >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什么是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既包括外国的黑社会组织,也包括XX、XX、XX地区的黑社会组织。所谓...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认定

区分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与非罪区分罪与非罪,要把握以下几点:1、本罪既遂、未遂及预备形态的界限本罪为行为犯,行为人实施发展、吸收他人为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行为,他人按其意图加入了该组织,则构成本罪既遂。行...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2款的规定,境外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

声明:文章内容系瑞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