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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什么是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其...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l.行为人将窃取、收买到手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用于自己伪造信用卡的,又会触犯刑法第177条第l款第4项的规定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种情况属于吸收犯。按照重行为吸...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立案标准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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