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避税为由,来游说买方受让卖方企业股权,风险巨大。
在购置二手工业地产时,交易方式不规范,交易后会给自己留下很大隐患。 以股权转让方式购置二手工业厂房。其目的只有一个,可以合法规避交易税!但是如果遇到不诚信的出让方,股权转让后很可能会出现让买方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网络搜索:以股权方式出让房产避税,会出来很多案例
所以交易时如果卖方提议以股权转让方式避税就需要小心了
我们以实例来分析:买方A先生想要购买卖方B先生所出让的工业厂房,对标的物各方面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就对交易价格谈妥了:
标的物:成交价2000万元,所有交易税费由买方承担。经买方去当地税务部门核实,交易税费达350万。
这时候,卖方B先生建议A先生,因该厂房的产权人实际是B先生控制的甲公司,B先生说甲公司的财务帐很简单,既没有应收款,也没有应付款,可以将B先生在甲公司中的股权直接转让给A先生,这样就节省了交易税费了。A先生核查账务后发现B先生讲的都属实,于是同意并很快以2000万受让了B先生的股权,节省了交易税费。
此后,厂房被查封并拍卖,原因是该公司在2年前为某公司贷款做过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200万元,现被债权人起诉并查封拍卖。由于股权转让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股权转让后甲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原股东无关。所以A先生只能眼看着厂房被拍卖,承受了巨大损失。
本案例点评:卖方企业甲公司的账务、信用担保等事项,我们是无法核查清楚的。存在以下几个风险点:
1、账外账风险:甲公司的账务、报表不一定真实,甚至存在账外账等违法行为。比如,甲公司向其他人或企业借款3000万元,有可能对方转账时,甲公司授权对方直接转至B先生个人账户,而收款后,甲公司未按实记账,如果甲公司隐瞒此事项,我们是很难尽调清楚的;股权转让后,出借人肯定会要求甲公司偿还;
2、或有负债风险:转让股权之前,甲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为其他个人、公司等第三人提供过信用担保,这些虽然没有体现在财务帐中,股权转让后,都有可能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一旦出现,必将连带赔偿;
3、其他不可见风险。
经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为了规避交易税费而采用股权转让方式购置二手工业厂房的做法,不可取!
专业分析
工业厂房产权不可以买卖的,通常没有房产证,无法证明房屋产权属于谁,没有房产证也不能房产过户,因此不能买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