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有: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不利于后期维权。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那您知道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
一、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
(一)房产证办理受影响:
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屋契税完税凭证,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房产证办理受影响会进一步影响户口的迁移以及后续一系列工作。
(二)公积金提取受影响: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需要填写的材料,如果是异地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提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一份。
(三)房屋问题维权无依据:
购房合同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期间,双方有一方出现问题了,而合同的作用就是代表了双方的书面承诺,这里可以有理有据。
二、购房合同丢失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后,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复印另一方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复合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三、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如果购房合同还没有做预售登记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合同即可。如果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的,还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凭报纸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原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新合同,再去预售登记。如果已经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上述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