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对对方负有扶养义务。一方如果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对其负有扶养义务,要照顾他的生活。那么您知道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夫妻一方拒绝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请求有关部门调解;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三)情结恶劣,构成遗弃罪时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
二、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在夫妻关系建立时就产生的,夫妻双方作为一生的伴侣本身就要在生活上和事业上相互照顾和帮助,共同经营自己的家庭。如果生活上遇到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如果还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这里的扶养应是广义上的扶养,包括扶养、抚养和赡养三种类型。但这里的扶养是指法定的扶养还是既包括法定的扶养也包括约定的扶养?有学者认为,受赠人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既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这是由赠与人撤销权的立法目的决定的。如果仅仅把此处的扶养义务限定为法定的,势必会限制和剥夺赠与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护其权利。而我们认为,此处的扶养应仅指法定的扶养,因为我国《民法典》对于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已作了专门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是指:一是存在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抚养义务的事实,二是此事实是在受赠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所致。如果受赠人在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而不履行则属于客观上不能,表明受赠人主观上并无不履行的故意,在此赠与人不能行使法定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