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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4°c 2025-02-08
导读: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以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举例说法】

某市一开发商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即将届满时,未及时办理相关续期手续,导致其地上建筑物面临被无偿收回的风险。后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才在最后期限前成功申请续期,避免了重大损失。

某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由于对相关规定不熟悉,未主动申请续期,而误认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会自动归其所有,最终造成了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律师点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处理问题,当事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期限届满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相应的续期手续或进行相关交接,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疏忽大意。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年限问题的监管和宣传,保障土地使用的合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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