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既遂的判刑标准: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某化工企业长期违规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其中含有大量有毒物质,对周边土壤和水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污染。经调查取证后,该企业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个体作坊主私自倾倒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导致附近区域疫情传播风险大增,最终该作坊主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污染环境罪的既遂,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危害后果来量刑。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排放、倾倒或处置有害物质的行为,一旦认定其严重污染了环境,就会依法予以惩处。这体现了法律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勿为了一时之利而肆意破坏环境,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