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犯罪,应当由本人担责,根据精神病人的具体情况承担不同的责任:
1、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司法机关应当依据司法鉴定结论做出相应的处理。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一:张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期间实施了盗窃行为。后经调查和鉴定,确认其在犯罪时处于精神正常状态,最终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为精神病人,在其发病期间对他人进行了伤害,经法定程序鉴定其在当时确实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法院依法判定李某不负刑事责任,但责令其家属对其严加看管和安排医疗。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认定和责任承担是非常严谨和细致的。必须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来确定其在犯罪时的具体精神状态,以确保公正的裁决。同时,对于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家属或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看管和医疗的责任,这不仅是对社会安全的保障,也是对精神病人自身权益的保护。而对于那些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政府强制医疗的,政府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