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专利申请主体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存在不合法行为。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重复授权的。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A 公司拥有一项外观设计专利,B 公司认为该专利与自己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遂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经过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定该专利确实存在权利冲突问题,最终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 公司的一项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D 公司发现其专利申请中存在不合法行为,于是提出专利权无效请求。经核实,C 公司在申请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该专利权被依法宣告无效。
在上述案例中,充分体现了专利权无效制度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当出现与他人合法权利冲突或专利申请存在不合法行为等情形时,相关主体有权依法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也提醒专利权人在申请专利时,务必确保自身符合专利授予条件且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可能面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风险。这也凸显了专利法对于规范专利市场、保障创新成果合理分配的重要意义。